克里斯有点如坐针毡的感觉,他手里扣着英雄华宜大笔票房汇款时,是以一种流口水的心态,谁让《源代码》在北美总票房成绩已经超过了六千万美元,就连华宜都得到了大笔利润,扣除税收、让点甚至连哥伦比亚拿走的提层都算上,他们竟然还能留下这么多钱的时候,克里斯每次看到账户里的数额就有一种坐不住了的感觉。
因为谁都知道在好莱坞、电影制作公司是不靠票房赚钱的,数据显示,1947年时好莱坞电影的纯收益是电影票房占了100%的份额,只是这份数据到了2003年就已经低到了让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地步,因为到了2003年,电影票房成绩只有18%会进入制作公司和发行公司的户头。
为什么会变成这样?
很简单!
比如说一个非常有名的大导演执导一部电影时,合同上就会写明除了酬金之外的电影票房分层,这无形中就削弱了票房的厚度,传说《金刚》的导演杰克逊是要从票房中拿走将近20%的份额,哪怕这个份额是院线提留以后剩下的钱数,那也是非常可怕的;还有,不光导演要分电影票房,演员也是一样,阿汤哥这种顶星级别的也会按照票房高度不同分票房10%-18%,要是导演和演员都分完了,剩下的电影票房还能和制作费用对上帐么?
邵英雄用一部《源代码》在2007年才给剧组其他演员分出去800万,就算这是邵英雄一个人的电影,其他人都在辅助,这个对比率也太令人吃惊了吧?
那么,外国电影靠什么赚钱呢?要是按照上面的算法,好莱坞的电影95%可都是要赔钱的!
赔钱谁还拍电影?
又不是人傻钱多,任性。
其实,在好莱坞大公司的账本上,一部电影的投资与收益却不是这么算的,比如说让安吉丽娜-朱莉一炮而红的《古墓丽影》,据说《古墓丽影》一共投资了九千四百万,要是按照《古墓丽影》的票房分配,恐怕……
可是在人家的账本上,这部电影总票房投入实际上只有七百万!
其他八千七百万都是拍摄之前就筹集到的!
根据德國税法规定:电影投资者可以预先得到一笔退税款,甚至在电影开拍之前。不光对德國电影,对与德國人投资的外国电影也有效;德國法律不要求电影一定要在德國取景或必须和德國电影人合作,而只要求德國出品公司拥有该电影版权和分红。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好莱坞制片人一拿到剧本不是先找导演,而是先找一个德國投资人的原因。派拉蒙在《古》开拍前,首先高价雇佣了一批商业律师,起草相关协议,将还未开拍的电影版权以九千四百万的价格“名义上”卖给了德國公司Tele-München-Gruppe,这时,这个德國公司名义上拥有这部电影的版权,根据德國税法,这个公司得到了相当于未来电影收入的大概10%的退税款。这是德國公司的实际“好处”。然后,派拉蒙再以八千三百八十万的价格把电影“租赁”回来(还是分期付款)。也就是说,这样一卖一买,派拉蒙从空得到了一千零二十万的好处,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。用这笔钱,派拉蒙花了七百五十万雇来了安吉丽娜-朱莉还付了其他配角们的工资。至此为止,派拉蒙本身并未花一分钱,除了相关的律师费和中介费而已。
英國税法也有类似的对于电影投资给予退税的规定,唯一不同于德國的是,英國法律要求退税的电影必须要在英國取景,或在英國部分拍摄和制作,或者雇佣英國电影人(这就是为什么《本能2》本来要在纽约取景,后来却改在了伦敦的原因...);因此,派拉蒙雇佣了几个英國演员和技术人员。这样,派拉蒙又以同样的手段,把电影版权“卖”给一家英國银行Lombard-Bank。从中又赚了一千两百万,用这笔钱,派拉蒙又雇来了导演还付了编剧工资。同样,派拉蒙仅仅付出了一点律师费和中介费而已。
接下来,也就是电影投资的大头,是通过将《古墓丽影》一片的海外发行权“预先”分别卖给日本,英國,法国,德國,意大利,西班牙的电影发行公司。一共卖了六千五百万。至此,派拉蒙已经在电影开拍前,就筹集到了一千零二十万+一千两百万+六千五百万=八千七百二十万!
还需要七百万而已。实际上,派拉蒙连七百万也没花,为什么呢?派拉蒙的母公司Viacom旗下的付费电影频道将播放这部电影给付费用户,这七百万就这样给电视用户“买单”了。至于唯一付出的那点律师费,其实,象Viacom这样的大公司,自己专门养着一批优秀的律师和会计,所以派拉蒙连律师费都不用费...
没错,总投资九千四百万的《古墓丽影》,派拉蒙一分钱都没花,一部好莱坞大片就这样拍成了!从此刻起,电影以后的所有票房,DVD,周边产品所有的收入都是100%的纯利润!!!
那么,剩下的电影票房时分给明星还有什么舍不得么?哪怕最后票房纯利润只有18%进入了派拉蒙的口袋,那也绝对赚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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