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似乎被白景离吓着了, 往后退了半步,可手臂却伸长了些,那把伞依然体贴地罩在白景离头顶。
白景离却一点也不领情,取出先前那把空枪,虚张声势地指着他:“你是什么人?竟敢跟踪我?”
这人赶忙摇头。
白景离:“说话。”
可他指了指自己的嘴, 继续摇头。
白景离愣了下:“哑巴?“
对方点头, 从怀里取出一个老旧的通讯器,在上面打出几个字:“我家就在附近, 我只是个过路人。”
白景离重复:“你家就在附近?”
黑衣人继续点头, 回身指了指。
那是郊外的偏僻之地, 乌压压的一片密林, 由于人迹罕至, 看不到什么灯光。
白景离似是在盘算什么, 沉吟片刻之后,忽然拽过这个人的伞,把枪抵在这人的太阳穴上。对方吓得浑身一震,隔着墨镜和口罩,都能感受到他的满脸惊恐。
他颤巍巍地在通讯器上敲出几个字:“你要做什么?”
白景离推他一把, 下了命令:“带我去你家。”
两个人就这么推推搡搡地往林子深处走,大约过了半个小时, 山脚下果然出现一间小木房。由于伞被白景离抢走了, 黑衣人浑身淋透, 好容易在湿哒哒的衣服里摸出钥匙。刚把门打开一条缝, 白景离就闪身进去了, 同时把黑衣人也拉了进去,呯的一声甩上门。
“开灯。”白景离继续命令。
黑衣人在门口的墙上摸索片刻,找到了开关,屋子瞬间亮了。
这房子不像预想中的那么破旧。虽然简陋,但打扫得很干净,甚至分出了卧室和客厅。各色家具和生活用品一应俱全,沙发对面有一台老式电视。再往里去,还有小厨房和洗手间。
整体来说,这房子拿来生活绰绰有余,如果不讲究外观的话。
白景离现在的身份是上流社会的天之骄子,在他的认知里,穷人的生活大概就是这样。他也不去深究房子的摆设,而是打量着黑衣人:“晚上戴墨镜?”
黑衣人叹了口气,拿出通讯器打字给他看:“我很丑,所以……我不想让自己的脸暴露在外面。”
白景离眼睛微眯:“是么?”
黑衣人诚恳地点头,屋子里灯光是橘色的,并不很亮,却足够照见他的脸。他脸上没有一处皮肤是露在外面的,就连头发都被宽大的斗篷盖起来。
白景离忽然指着窗外说:“那里好像有个人。”
黑衣人本能地往外看,却不料,白景离将手中的伞换了个角度,把伞尖握在手中,借力将坚硬的伞柄打在他的后颈。
他应声倒地。
这个屋子是水泥地,但黑衣人倒下的地方,恰好铺着一块纯色的毛纺地毯,这是屋子里难得有档次的东西。然而白景离毫不怜惜地用走过泥水路的鞋子踩了上去,他拿伞柄挑落黑衣人头上的斗篷帽子,一颗令人作呕的脑袋便露了出来。纵然白景离上过战场,心理素质良好,也不由吸了口冷气。
这颗脑袋上长着几块疤痕,头发参差不齐地围在疤痕边缘,看起来像是阴沟里的苔藓。而疤痕一路往下延伸,直到墨镜下面。
白景离往后退了些许,屏住呼吸,拿伞柄勾下墨镜,黑衣人的上半张脸也便暴露在他的视野中。也是同样的疤痕,同样的丑陋,几乎分不出眉毛和眼睛的原本形状。而鼻梁上也是凹凸的伤疤,不用想也知道,盖在口罩下面的该是如何不堪入目的形象。
白景离扔下雨伞,皱着眉走到门口,可他的手都已经放在把手上了,却又折返回来——此刻外面下着雨,一时找不到别的落脚点,万一再撞上别的什么人就划不来了。
于是白景离拉下窗帘,在屋里翻箱倒柜片刻,找出一根闲置的电线,把黑衣人的双手反剪,牢牢绑在一起。这才松了口气,跑去洗手间稍微洗了洗脸和手,躺沙发上睡了。
灯没有关,暖色调的光芒照在白景离的脸上,这个画面本该十分安恬。但他的眉心一直没有舒展,还时不时地翻一下身,一副不安的模样。
而地上的黑衣人一动不动,看似昏睡得很彻底,实际上,他正在和系统交谈:“不愧是反派,下手真够重的。”
系统说:“宿主萨玛,如果他知道你是赫西,我保证他下手会更重。”
赫西问:“你指的是让他众叛亲离,颜面扫地?”
“对啊,雷蒙也被你拉拢了,他现在真是形单影只呢。”
赫西说:“如果雷蒙还在,他肯定会为夏维特提供避难所,就像上次,他从老查尔斯的枪口下逃脱一样。所以,必须把雷蒙剔除掉。”
系统努力地分析:“现在反派对雷蒙特别失望,杀他的心都有了。就算雷蒙反过来帮他,他也不会接受的。”
赫西冷哼:“敢觊觎我的人,他也是棒棒的。”
系统干咳:“已经标记过了,的确……是你的人。”
赫西忽然开心起来:“这段时间,反派肯定要在这里避风头。而我,就是他呼来喝去的仆人,真幸福。”
系统深深怀疑自己的宿主萨玛成了受虐狂,但它不敢说,只好顺着他道:“是的呢,你改头换面,取代了雷蒙的位置。”
“何止是取代。”赫西得意,“应该是超过,现在为他提供避难所的是我,他一定很感动,进而彻底爱上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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